您的位置  首页 >> 造价管理 >> 国家部委 >> 正文
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6月26日 | 浏览1580 次] 字体:[ ]

建标[2017]1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6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 ·专题1信息无
  • ·专题2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