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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6月26日 | 浏览2034 次] 字体:[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本县、

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 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16291)转发给你们。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作为我省2004消耗量定额的补充部分与现行的《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 张大道  029-82258320

  029-63915839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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