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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程序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9年11月6日 | 浏览3841 次] 字体:[ ]

咸住建发[2019]29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新兴纺织工业园、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各建设、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为落实《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咸政发〔2019〕13号)精神,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现就进一步简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程序,作出以下通知。

一、简化必须招标工程的招标投标程序

放宽必须进行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前置条件要求。勘查、设计招标组织时间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再进行备案。取消工程项目报建,项目单位依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办理施工、监理招标手续。由此引起的招标工程规模与后期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规模不一致的,在中标人资质和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条件下,允许招标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对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维修、改造等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在施工图纸确定后可直接办理施工、监理招标手续。国有资金投资的装配式建筑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优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流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取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的内容审查,以及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的监督,全部通过电子招投标监督平台进行。招标人招标资料齐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即时办理备案或通过电子招投标监管平台予以通过,招标人即可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投标管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审查。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责令招标人改正,改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按规定时限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放开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发包管理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再办理直接发包备案;建设单位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的,取消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监理单位确定后,只需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承包单位资质和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三、优化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鼓励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结合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施工招标可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12家,监理招标选择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简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鼓励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对采用通用技术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可不评审技术标,只对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审时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格式、签章等形式评审内容及信用情况由监标人负责检查,投标报价完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抽取评标项目和评分,不再抽取评标专家。

四、大力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市造价站负责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八部委20号令),制定细化的电子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消除管理部门和市场各方对电子招标投标政策的盲点,理顺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关系,规范电子招投标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我市“一网通办”系统及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的融合,实现与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

年底前,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国有投资项目,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要全部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全部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编制,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招投标全过程资料通过招投标监管系统保存,不再进行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开标、评标全部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不再要求投标人委托代表出席资格审查会议、开标会议。

力争20206月份前,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现电子招投标,全面做到交易无纸化、评标电子化、监管信息化。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市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在简化招投标监管程序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及时制止、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程序简便、过程规范。要使招投标结果能在项目实施阶段得到落实,形成“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机联动。

定期开展项目实施阶段招投标结果落实情况检查。严查发承包双方不按招标结果订立合同、承包人不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部、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要扭转工程项目重招标、轻落实的管理现状,使工程项目从招标投标到竣工结算全过程都处于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管之中,真正使工程招投标成为建设单位选定优秀承包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六、做好简化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

简化招投标监管程序是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招投标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尽快让以上简化措施落地实施。市造价站要根据简化后的监管程序,尽快完成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招投标配套表格的修订工作,并对县区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进行培训,确保我市招投标监管工作全面按照简化后的方案进行。

 

附件:咸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程序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xyzj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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