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 星期二
据了解,《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共分为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质量、住房保障、编制依据五大部分,其中,市政设施部分对重点镇道路交通、公共停车设施、汽车客运站、广场、地名标志、供排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卫等14个方面的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则从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社会福利等6个方面对重点镇建设规划进行了谋篇布局;环境质量部分从空气质量、居住区商业区声环境、河流城区段水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重点示范镇需参照这一标准提出的建设要求,结合重点镇建设技术指标和本地区实际,全面展开重点镇建设工作。施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可反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