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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新规今日起实施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4年9月1日 | 浏览1474 次] 字体:[ ]
    9月1日起,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旧《办法》同时废止。新旧《办法》最大的区别在于给予了各地更多的权限,各地可在新《办法》的指导原则下根据本地情况来制定适于自己的实施细则,目前西安市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尚未出台。
  据悉,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在新《办法》中公布了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这个价格与2012年的旧《办法》相比没有变化,而是取消了浮动范围。据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属地化管理,物业收费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市物价局可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制定浮动幅度,而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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