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 正文
住建部: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建福利房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3年8月1日 | 浏览2120 次] 字体:[ ]
    7月23日,住建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求分年度、分类别改造,并落实到市县。这是继日前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后首次对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阶段工作做出统筹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多个省市在年中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未来重点工作放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业内人士指出,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但是应警惕在宏观经济形势疲软、地方财政下滑的背景下,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化。
  警惕棚户区房地产化
  从国土部上半年快速调查情况看,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涉及土地总面积21 .37万公顷,待改造面积所占比例过半,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占各类棚户区改造面积的近90%,城中村改造面积占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超过50%。
  由于棚户区往往是处于城市中心区的老旧房屋,地段好,拆完重建土地溢价较高,商业开发价值大,更容易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日前,太原市就举行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洽谈会,一举推出8个棚户区项目、3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据了解,此次重点推荐的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295.84公顷,主要位于城市核心区、历史街区、南部新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因此改造项目受到了多家大型房企关注,吸引了万科、恒大、万达、绿地、保利等众多国内大型房企参与。
  对此,聂梅生表示,棚户区改造不仅仅是建房,还应加大其公共配套等设施的建设,因此,应警惕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化。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也表示,各地应合理界定改造范围。要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搞建设大广场、宽马路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还应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
  “各地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利用监管,既要合理利用存量土地,满足新增住房需求,又要避免棚改项目演变成为集资建房、福利分房,冲击现有的住房制度,引发新的分配不公。”胡存智说,今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将开展巡查工作,实时监测棚户区改造用地的落实情况。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用地落实情况较差、反映问题较多的省份,进行实地督查。
  此外,在执行方面,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指出,去年国家发改委对14个省市区有关棚改项目进行了专项稽查,发现部分地区的棚改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随意缩减项目建设规模,擅自改变项目建设性质,以简单维修替代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省级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我们及时下发了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又对部分省份的棚改工作开展督察,类似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进。”穆虹表示,对未按计划开工,建设进度缓慢,土地资金落实不力,项目管理薄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跟踪督察,并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 ·专题1信息无
  • ·专题2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