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在继续抓好21个省级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再遴选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建设1000个规模适度、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活便利、管理有序、生态宜居的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确保20%的农村社区化,居住人口占农村人口的25%。
按照新制标准,今年各市县在完成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遴选工作的基础上,启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2014―2015年,加快推进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度,使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和主要设施水平高于我省农村村庄平均水平,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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