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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督导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9年11月7日 | 浏览653 次] 字体:[ ]

日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中地区采煤治理和清洁取暖督导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省住建厅定于11月开展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督导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将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督导承担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关于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和《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1年)》落实情况。根据安排,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被督导市(区)自查阶段;2019年11月11日至22日为省住建厅督导阶段,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同被督导市(区)沟通确定。

省住建厅强调,督导组要统筹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好各项督导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督导责任;各市(区)要按照督导要求提供详细准确的资料数据,配合好本次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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