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秋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检查的通知
咸政建发[2014]41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4]334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咸安委发[2014]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有效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为全市人民创造安全、洁净的生产生活环境,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秋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程序及建筑市场秩序情况
一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招投标手续办理情况;二是检查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以及分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三是从业人员包括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二是企业是否设立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职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行情况;四是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三)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
一是项目部质量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三是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四是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市区各建筑工地、各责任单位关于建筑施工“治污降霾”活动各项要求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车辆冲洗设施、道路硬化、垃圾清运覆盖、裸露黄土覆盖及绿化等重点环节和部位。
(五)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是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支付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二是施工单位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情况。三是监理单位工程造价人员及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是企业、项目部民工工资管理、发放情况。市区项目检查时,劳务企业一并参加,并出具上月民工工资支付单。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检查现场的方式,检查现场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四、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为2014年10月至11月,主要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检查和市局督查的方式进行。
即日起至10月20日为企业自查及县市区检查阶段;10月20日开始,市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到达各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市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本辖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好在建项目台账,市局督查组将从台账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是本次检查的重点,每个县市区必须提供一个主体施工阶段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必检项目。
五、检查要求
(一)此次检查是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活动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的全过程。同时各县市区项目做好市局督查的准备工作。受检项目的总监、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检查时必须到场;工程质量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到位,并存放在工程现场备查。
(三)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此次大检查中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民工工资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