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明确了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举措。按照总体目标,我省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发展目标: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
《规划》提出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善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以及规划实施等重点发展任务,同时提出了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计划到2015年,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62%,构建“一核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
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以大西安为核心 构建城镇群新格局
《规划》将优化城镇布局与形态作为一大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关中城市群建设,增强大西安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主城区建设面积将达850平方公里,都市区人口1280万人;做大做强中等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推进县域城镇化,形成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的功能区;稳步推进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施“社区化新农村建设工程”,计划到2015年建成1000个左右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2020年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全覆盖;强化互动联动,发挥轴带聚集功能,推进宝鸡—杨凌—兴平、黄陵—延安—安塞、汉中盆地等12个城乡一体化城镇带建设。
加强住房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总体思路,全面建立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赁并重,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确保实现23%的社会保障面
《规划》指出,建立各级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稳定投入机制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逐步推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并轨管理,优先保障棚户区居民住房需求。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和监管程序,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落户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实现23%的保障面。建立柔性退出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据了解,《规划》还对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城镇化发展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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