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通报,命名三原县等11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命名陇县天成镇等3镇为“省级园林城镇”。
11个“省级园林县城”分别是三原县、永寿县、礼泉县、蒲城县、白水县、吴起县、富县、米脂县、绥德县、洋县、南郑县,各奖励10万元;3个“省级园林城镇”分别是陇县天成镇、岚皋县佐龙镇、旬阳县麻坪镇,各奖励5万元。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建设“三个陕西”为目标,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为抓手,加快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对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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