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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管理对策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3年6月8日 | 浏览2871 次] 字体:[ ]

引言

根据风险源的不同,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部风险,另一类是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即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国家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和社会自然环境的影响,多为不可抗力的风险。本文主要针对内部风险即管理风险进行分析,以核电工程管理为例,对施工合同采购和执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风险、服务质量和施工进度等非技术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旨在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1  施工合同风险因素识别及分析

1.1招标采购阶段

    招标采购一般分为招标准备、招标评标、合同签订三个阶段,而准备阶段尤为重要。招标准备阶段中又以采购方案设计、潜商调研和评价、采购文件编制为关键环节,而根据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核电项目采购一般应选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所以潜商调研评价和采购文件编制对施工合同的影响就更为突出。

1.1.1  潜在供方选择

    以核电项目为例,项目潜在供方的选择方式分两种,一种是竞争性采购方式下承包商的选择;一种是战略合作模式下承包商的选择。鉴于项目投资大、效益高、前景好的特点,承包商积极参与、热情很高,但有核电工程建设经验的承包商较少,大多承包商对核电施工工期长、质保要求高、程序管理严谨等行业特点了解不够,承揽核电工程的技术准备不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极易产生履约风险。

    有鉴于此,发包方对潜在供方不仅要进行文件资料评价,还要视服务项目对核电厂建造质量的影响程度开展实地审查,进行履约能力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等。同时通过合同条款约束其履行,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包而不管”等现象发生,避免劳务用工纠纷。从核安全的高度考虑,对无视国家法律和违反合同分包条款的承包商应取消投标资格。

1.1.2  采购接口考虑

    采购接口包括各采购项目之间的接口,也包括一个采购项目中各专业间工序接口、各方管理职责接口。接口问题处理不当,合同执行过程必将产生额外费用和额外管理任务,增加投资控制风险。

    如混凝土搅拌站建安合同和混凝土搅拌站设备供货合同之间,针对搅拌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在管理方面一般划分为服务合同和物项合同,采购人员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作全面考虑,以避免接口遗漏而造成额外的合同委托。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须做到系统思维,认真严谨,全面协调两个合同的接口事宜,避免工作责任相互推诿、工程费用额外支付等风险。

1.1.3  采购文件编制

    (1)工程量清单的完备性和适应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明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合同支付、费用调整、竣工结算等依据,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除《规范》中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以外,对补充清单需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说明清单工作内容,以减少合同分歧。

如某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编制了土工格栅加筋土护坡一项,但未标注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方要求按边坡面积计算工程量,与《规范》中边坡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规则不符,这就需要后续经过协商确定结算原则。

工程量清单编制除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考虑结算的适应性。

    (2)技术标准的严谨性

    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对合同费用影响颇大,技术标准不明确或技术条款不严谨必将导致投标报价差异,严重时可能造成采购失败。技术条款的精细程度对采购文件质量起决定性作用。

    对于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应对设备规格、材质作明确规定,例如工艺管道采用碳钢无缝钢管还是焊接钢管、仪表采用进口还是国产,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各家投标报价相差悬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将技术条款纳入评标因素,进行报价修正方可定标。

    (3)进度计划的灵活性

    合理工期对应合理成本,采购工期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并进行工期、质量和成本间的权衡、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比较。对于核电项目,应首先分析作业属于关键路径还是非关键路径,对关键路径作业缩短工期,可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对于非关键路径作业,人为的缩短工期会

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控制风险。

    例如,某项目竞争性谈判时接近年关,对工期的制定比较保守,原定2.5个月的工期,中标人考虑农民工返乡因素,报价接近设计概算,给发包方投资控制造成较大风险;后经商务和技术入员统筹考虑,分析工期延后一个月并不会对后续项目的进度产生影响,经工期调整后最终中标价较原工期条件的报价下浮约5%;避免了发包方超概风险。

1.2  合同执行阶段

1.2.1  合同费用支付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执行人员应同时考虑费用支付和产值形成基本匹配,避免工程款支付超前或滞后。

    例如,某工程合同,预付款扣回条款规定由发包方从第四次进度款支付开始,每次应支付金额中分四次等额扣回,但对承包方进度款申报频次未作明确规定。承包方为避免资金扣回,对产值较少的月份不申报工程进度款,几个月后累计申报一次,造成发包方支付重心前移,从而导致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合同执行时应通过协商或变更规避此类风险。

1.2.2  合同外项目确认

    合同外项目是合同执行的重点,合同外费用也是内外部审计监查的关注点。核电前期工程具有边设计边施工的特点,这导致采购项目较分散,合同接口较多,产生较多的签证、委托等合同外项目。主要有如下风险:(1)委托、签证等程序准备不充分,签证格式不统一,内容描述含糊;(2)施工项目图纸未经审批或施工过程中多次升版,导致多次签证:(3)工程量计量方面,计算书不规范,计算原则与结算原则、结算单位口径不一致。

    关于工程量签证中的计日工程量,因其无法按图计量,签证随意性较大。更需要记录清晰(每天的工作时间、记录人、监督人等)、内容明确,资料完整,可以追溯,经得起推敲。

    各级管理人员,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高投资控制意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结合合同深入学习,越是琐碎的工作越须细致对待,避免风险的发生。

 1.2.3  合同索赔处理

    合同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也是合同管理的难点。索赔主要有工期索赔、经济索赔,按处理方式分为一事一赔和一揽子索赔,索赔的相关规定在2007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详细说明,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承包商履约水平、发包方管理能力差异,索赔存在着风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索赔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申报,过期处理,增加审查难度;(2)索赔支持性材料收集不充分,处理期限拉长;(3)索赔事件审查不严谨,助长承包商管理懈怠。

1.3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1.3.1  工程完工和竣工

    关于工程竣工,2007版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1)工程实体完工,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及检验、验收完成;(2)已按合同要求备齐了竣工资料;(3)编制了缺陷责任期内的尾工清单和缺陷清单及后续施工计划。合同签订时发包方根据进度计划确定的是工程竣工日期,需要承包商对竣工条件和完工条件的界定提高关注程度,避免工程实体完工后迟迟不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而引起的工期变更风险。例如变电站工程项目,工程实体完工后涉及当地供电部门验收,申请送电后进行带电试验,试验完成方算竣工验收。此阶段工期应是合同双方都要考虑的。

1.3.2  竣工结算送审

    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以合同为依据,重点审查工程量计算、套价、签证及索赔的正确性、合规性。因核电施工工期较长,经发包方内部审查过的竣工结算若在审计过程提出分歧,资料收集的时效性、全面性就难以保证。为减少投资控制风险,发包方可事先签订服务合同,委托第三方对单项工程进行过程审计,做到随报随审,过程解决,避免拖沓,提高效率。

2  合同风险管理对策

2.1  风险事件前处理

    合同风险的事件前处理主要体现在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阶段,对以上管理环节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尽可能在设计和采购阶段进行预处理,以回避风险、转移风险。风险事件前处理主要有如下几项措施:

2.1.1  建立风险管理流程

    合同风险管理按照计划一执行一检查一反馈整改( PDCA)的系统化管理流程,通过识别、分析、策划、跟踪、控制和沟通反馈,达到降低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建立风险管理流程是降低合同风险的基础,持续改进是风险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程序化、模板化,将风险管理经验提炼推广。

2.1.2  规范设计文件、加强设计审查

    工程设计是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设计文件是合同采购文件编写的基础,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和质量直接影响采购文件的质量,进而影响工程合同的进度和造价。为避免合同风险,发包方可通过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多种方式规范设计行为;开展设计招标,竞选设计供方和设计方案;推行限额设计;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重视设计审查等。

2.1.3  采购文件编制严谨、措词准确

    合同是工程项目实现利润目标的保证,同时也是产生风险的根源。一份规范的合同可以防范绝大部分的管理风险,从而减少管理成本和施工成本。采购文件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在编制和签订过程中应认真严谨,预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选择合理方式对风险进行防范。

    主要包括:(1)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合同风险条款中详细规定;(2)通过合同谈判在合同文本中增加权益保护条款;(3)慎用模糊字眼,避免合同歧义。

2.1.4  合同文件评审程序化

    合同文本应尽量规范化、模板化,合同签订前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法律事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内部评审,通过合同文件审查,对合同主要条款一一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对,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对中标方如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可能存在的管理隐患和技术分歧。同时要通过内部评审,促进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职责的深入了解,以便更好地履行各方管理职责。

2.2  风险事件后处理

    合同风险的事件后处理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控制、化解,降低已发生风险的影响。风险事件后处理主要有如下两项措施:

2.2.1  提高合同执行力

    合同任何一方的不执行和对合同的随意更改都威胁到合同的严肃性,为改善目前¨重签约、轻履约¨的现状,提高合同执行力,合同管理人员应起到带头作用,各级管理员工重视学习合同,慎重承诺;提高自身合同管理能力;以严谨专业的工作态度秉公执行;出现问题快速反应、勤思考,发挥主观能动性;重视书面信息沟通;更好地实现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2.2.2  重视合同管理经验反馈

    经验反馈作为一项管理工具,在核电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以往出现过的风险事件全面、及时地进行经验总结,进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案例分析,开展内部沟通和培训,共享合同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知识库,共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3  结语

    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积极的风险监控措施是规避、防范、控制、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本文结合核电项目,对施工合同在采购、签订、执行等各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简略分析,提出了建立风险管理流程、规范合同评审、提高合同执行力度等风险管理对策,以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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