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复工防控工作的通知

 

 

 

 

 

    

咸建价发〔20202

 

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

为落实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域内企业复工复业防控工作的通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全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复工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集中复工不早于2924时,如有业务急需处理,可采用居家网络办公等方式,不得要求员工集中办公。

二、各企业要对所有员工外出情况、身体状况、特别是与武汉及湖北人员、地区往来情况,不漏一人地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对在外地休假的,劝导其暂时不返回咸阳;已返回的,落实居家隔离14天要求。对两周内有武汉及湖北地区往来史的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并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服务措施,不得故意隐瞒。

二、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工前,要准备好测温设备、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对办公场所全面进行消毒通风。复工后要严格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在单位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单位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对外来办事人员要核对登记本人身份证及电话号码。对办公场所每4小时进行一次消毒。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或延迟各类会议、活动。

三、要加强健康教育,对企业员工进行包括防护在内的健康知识教育和宣传,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自觉落实防疫各项法律法规及要求,上班时不串岗、下班后不聚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不传谣、不信谣,为全市防控工作做出贡献。

四、在此期间,我单位将对各企业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并受理企业员工的投诉举报,对不按规定要求提前复工、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得单位,将上报市疫情防控部门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32036601

 

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0年2月2日